为促进北京健康产业协会更好发展,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

(国办发〔2020〕21 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健康产业协会

章程》规定,参考北京市级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并结合我会实

际情况,特制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入会标准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健康产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

(四)经由一名以上会员单位推荐;

(五)依法经营,社会信誉良好。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承诺函;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书。

二、会费的收取与标准

(一)会费是本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单

位有义务缴纳会费。


 

(二)会费标准:

会长5万元/年

副会长3万元/年

理事 2万元/年

会员 1万元/年。

三、会费收取时间与方式

(一)会费收取时间:被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此后每年该月即为该会员缴纳会费的时间

(二)会费通过银行转账或汇寄的方式到本协会的银行账户。

四、会费的使用与管理

(一)会费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本会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二)会费由秘书处及财务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三)本会会费的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纳入本会统一财务管理本会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收支情况,并接受会员大会的审查;

(四)在年检时向社会组织管理机构报告每年会费收支情况;

五、为会员提供的服务

(一)根据本会章程规定,会员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获得本协会给予协助解决问题的权利;

(二)受邀参加协会举办的行业相关论坛、考察、业界人士专家研讨交流、主题会议等各项活动;

(三)享受协会法律顾问团队提供的专业法律咨询和法律法规指导等服务

(四)享受在协会网站以及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对企业个人进行的相关宣传与报道等;

(五)享受协会提供的行业相关培训等;

(六)协会提供的项目合作信息、政策信息、渠道信息、单位协作信息等。

六、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遵守本会的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会员的声誉;

(五)向本会反映健康行业相关的机构改革、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情况,提供有关建议和资料;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等。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北京健康产业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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