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北京健康产业协会更好发展,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
(国办发〔2020〕21 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健康产业协会
章程》规定,参考北京市级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并结合我会实
际情况,特制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入会标准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健康产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事业;
(四)经由一名以上会员单位推荐;
(五)依法经营,社会信誉良好。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承诺函;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书。
二、会费的收取与标准
(一)会费是本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单
位有义务缴纳会费。
(二)会费标准:
会长5万元/年;
副会长3万元/年;
理事 2万元/年;
会员 1万元/年。
三、会费收取时间与方式
(一)会费收取时间:被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此后每年该月即为该会员缴纳会费的时间;
(二)会费通过银行转账或汇寄的方式到本协会的银行账户。
四、会费的使用与管理
(一)会费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本会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二)会费由秘书处及财务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三)本会会费的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纳入本会统一财务管理,本会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收支情况,并接受会员大会的审查;
(四)在年检时向社会组织管理机构报告每年会费收支情况;
五、为会员提供的服务
(一)根据本会章程规定,会员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获得本协会给予协助解决问题的权利;
(二)受邀参加协会举办的行业相关论坛、考察、业界人士专家研讨交流、主题会议等各项活动;
(三)享受协会法律顾问团队提供的专业法律咨询和法律法规指导等服务;
(四)享受在协会网站以及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对企业、个人进行的相关宣传与报道等;
(五)享受协会提供的行业相关培训等;
(六)协会提供的项目合作信息、政策信息、渠道信息、单位协作信息等。
六、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遵守本会的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会员的声誉;
(五)向本会反映健康行业相关的机构改革、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情况,提供有关建议和资料;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等。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北京健康产业协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