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打击回流药,从人到药,超过8盒将被重点监控

2025年12月16日 09:51 88

国家医保局重拳出击,精准围剿“回流药”,确保从人到药全程可追溯、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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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盒药就是红线,从被动核查转向主动拦截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量开药智能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政策以河北省医保局“智能监测—风险预警—严惩震慑”三大功能为范例,聚焦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场景,实现从“被动核查”到“主动预警拦截”的监管模式革新。

智能监测: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河北增设回流药警示模块,将涉嫌倒卖超过8盒药品的参保人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并通过短信进行警示与风险提示。

风险预警:当重点监控对象使用医保购药时,会触发定点医药机构事前、事中智能提醒,提示医务人员该参保人涉嫌倒卖药品,需采取预约挂号延后、阶梯式限药、限制开药频次等管控措施。

严惩震慑:系统自动将线索推送经办部门,一旦查实倒卖药品,即暂停医保待遇并依法追责,形成监管闭环。而《通知》的核心,则在于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化被动为主动,全国统一行动时间表如下:

第一步:2025年12月底前,全国智能监管试点地区率先将至少50种易倒卖重点医保药品纳入智能监管;

第二步:2026年6月底前全国各省将覆盖药品范围扩展至100种;

第三步:2026年12月底前,实现全国各级医保部门对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智能监管全覆盖,形成全国统一规范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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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回流药,各地持续升级监管手段

从《通知》来看,河北已在加强超量开药智能监管走在前列。在国家政策引领下,其他省份也纷纷创新监管模式筑牢特色防线。浙江省针对门诊慢特病患者实施单次及累计配药双重限量管控,从开方源头阻断药品非法流出风险。

上海市深化药品“唯一追溯码”全流程应用,通过编码异常波动精准追踪异常流通路径。

江苏省构建“重点监控人员数据库”并配套智能分析算法,形成“人工巡查+技术监测”的立体防控网络。

安徽省推行“红黄蓝”三级风险预警体系,依据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处置措施,精准打击疑似药品收购行为。

各地方案均立足本地实际,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双轮驱动,构建起覆盖药品流通全链条的智能监管屏障,有效提升了对“回流药”等违规行为的发现与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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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所有销售药品必须带追溯码

国家医保局部署药品追溯码已有相当长的时间,全流程按下述时间轴分步推进,从2024年8月到2026年1月,每一步都环环相扣,具体任务明确如下:

2024年8月前:选取部分统筹区启动试点,探索追溯码落地应用的具体措施,形成可复制经验。

2024年9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追溯码应用的品种范围,全面推广应用。

2024年底前:全国定点医药机构完成“扫码入库”全覆盖,实现药品入库环节追溯码信息100%采集。

2025年1月:推行“码上严监管”机制,依托药品追溯码与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医保基金实施精准监管,重点打击回流药、药品串换等骗保行为。

2025年4月1日起:多地定点药店率先实施“无码不结”政策,医保品种销售须实时上传追溯码信息;6月底前完成全国药店“无码不结”全覆盖。

2025年7月起:“无码不结”正式全面实施,已采购的“无码”药品暂列入“无码库”结算,药店须在购药小票上打印追溯码信息。

2026年1月起:所有医药机构须全量采集上传药品追溯码信息,所有销售药品必须附带追溯码,“无码库”过渡措施正式取消,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

这些政策升级通过时间轴明确、任务分阶的方式,推动药品追溯码从“部分应用”向“全量覆盖”跨越,最终实现“一药一码、全程可溯”的智能监管目标,从源头阻断“回流药”等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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