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产业发展与行业品牌保护论坛——“如何更好共建食药安全”三人谈
2023年07月13日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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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场监管总局颁布了八批典型案例,从涉案类型来看,每一批典型案件当中都有一定数量的食品非法添加案件,其中既涉及传统类型的非法添加物,也有一些新型的添加物,在一系列执法活动中可以发现食品非法添加问题一直是监管部门特别关注的重点领域,而这些也是提醒生产经营企业发展创新过程中一定要严守的食品安全底线,健康产业相关企业应从源头上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此在北京健康产业协会主办的“健康产业发展与行业品牌保护”论坛中,我们特别邀请本次论坛协办方的三位专家: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 会长李春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药环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 副会长陈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药环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 副秘书长张伟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药环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做针对食药安全相关内容三人谈。李春雷会长表示:企业是我们的会员,支撑行业的发展,从政府、科研、协会的角度,会员单位都是我们服务的对象。我想从四个维度和大家作一下分享:第一,此次论坛主题特别好,发展与保护。健康产业确实前景无限,一片蓝海,我国现在已经到了中老年社会,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会更加明显,人人想健康,人人追求健康,这是大趋势,因此在座各位企业发展前景无限,发展是关键词。另外是保护,不仅仅是品牌保护,还有自身经营的合规和自身职业安全的保护,这两个主题特别好,定这个会议主题的时候我们也参与进来,把我们的想法也融合进来,被协会吸纳。协会搭建的平台,吸纳各位专家、领导包括各个地区的企业、不同行业的企业过来,我觉得搭建了很好的平台和渠道,非常赞同。第二,简要介绍我们的团队,我们的中心或者说犯罪学研究会的大概情况。我从2013年左右介入了食药环安全保护或者叫做食品药品与环境违法犯罪治理,陈涛教授、张伟珂教授陆续加入进来,后来在学校党委支持下,成立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现在核心骨干有十几位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跨理论和实务,本硕博培养的学生都是从事食药环保护的,一个是行政保护,一个是刑事保护。十多年来,中心的主要工作就是和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刑事打击部门合作,合作一些课题,举办一些指导培训和宣讲。中心在全国十多个省份也建立了综合基地,多建在地级市层面。基地一般包括四个层面的人员,即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以后还会推动在全国建立基地。中心工作主要是两块,一是参与国家相关的药品法、食品法、环境保护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食品药品司法解释,以及相关部委发布的部门规章,这是参与大立法的情况。二是执法培训,疫情放开以后,中心专家已经给多省市执法司法人员进行培训。有的是食品药品行政监管部门与食药警察的联合培训,有的是单独培训,单培训内容都是偏向食品药品方面的。在座各位都是业内专家,都知道食药包括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或者说大保健品,同时与食药有关的知识产权。2019年公安部单独成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业务是六项,其中有食品、药品、环境、生物资源、森林、知识产权,也就是今天谈到的品牌保护。第三,今天所谓的食药安全三人谈的重点,现在食品药品面临的问题,各位企业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就是事前预防好,事中控制好,情节严重的才涉及打击。所以我们常讲,尽量把各种纠纷化解在萌芽当中,宣教好、引导好,有问题最好在民事阶段就解决,再不行还有行政执法,实在不行才是刑事处罚,这个刑事处罚是比较严重的。所以我们在各地宣讲的时候,包括在参与各种制度建设的时候也常讲,要宽严相济。今天谈的主要话题,就是食品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问题。目前“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非法添加),是当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最核心的一块,也是很大企业最容易发生的问题。食品,尤其保健食品,性保健品里有壮阳药,有降糖降脂的,治慢性病的,有治肿瘤病的。在我们国家,这些基础人群非常多,而且增长也比较快,在寿命增长的同时,很多疾病也随之增长,这是一个相生相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尤其保健食品,要想打动市场,打动观众,打动消费者,有些企业觉得正常的配方有点慢了,就想添加各种化合物,各种药品,各种国家禁止添加的物质。这个时候可能就触犯了法律,尤其非法添加物,国家发布名录禁止添加的,加了之后,就有可能移送给公安,就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个后果是很严重的。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了一个非常不好的苗头,一些企业本身有自己的实验室或研究技术人员,也知道法律法规禁止的名录,如他达拉非、西地那非、西布曲明等效果很好但是对人身体危害很大,是国家禁止添加的。在咨询了某些行业内的专家,尤其搞技术的专家后认为通过修饰分子结构等方法,发明禁用物质的衍生物或异构物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比如我在杭州挂职时,有一个保健品的他达拉非已经变化到第三代了,办案部门很着急,想批捕,但是禁用名单中没有,就不知道该打还是不该打,最后只好寻求上级帮助。 我特别想提醒的就是,千万不要忽视了法律的深度。在两高食品司法解释的第九条,除了法律法规禁止添加和黑名单以外,最后一项兜底规定“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此项规定就为打击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的衍生物或异构物提供了法律支撑。当然从实践来看,涉及此类有毒有害物质确实在全国各地同案不同办,有这么一个现象。有些地方的公检法无法达成共识,以至于打下去,然后反向移送给市场部门或者药监部门。但好多地儿是可以打下去的,虽然可能费点力,需要通过非标实验室方法或者一些专家出具意见等来认定。2022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市办公厅发布《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那非拉菲类物质及其系列衍生物违法行为的意见》对该类物质的检验方法和认定意见出具作了明确规定,为该类案件的打击提供支持。今年5月6日,我们刚刚推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依托我们的食药环犯罪研究中心建了一个食品安全行刑衔接研究基地,揭牌仪式之后马上转为闭门会议,请了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和市场局的执法稽查局,包括各地市场监管和公安机关的代表参见的关门会议,就解决除拉菲那非之外禁用物质的新兴衍生物问题进行研讨。通过研讨,与会专家达成共识,即结合技术、新兴研发、标准补充检验方法、专家意见等,从国家层面出一个规范性文件,对这些新兴衍生物,只要核心药效团和黑名单一致,就等同属性和等同危害。所以是技术在赛跑,治理部门也在和违规的企业赛跑,顶尖级院士、权威专家、国家检验机构都在参与。第四,很多企业向前发展的意识很强,但是自我保护意识未必很强,北京健康产业协会与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的联合,对食药安全再企业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宣教引领作用。我们也将紧密配合北京健康产业协会以宣教、研讨、培训的形式,把国家最新的行政、刑事政策包括典型案例给大家分享,或遇到企业被侵权了,被冒标了,我们也力所能及地给出客观、积极的解决办法!陈涛副会长表示:健康产业如何结合法律,行稳致远,首先法律是底线,只有在法律框架内安全地发展,才能发展得更好。从公开的数字来看,食药行政处罚案件曾一直居高不下,如2017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显示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含保健食品)案件25.7万件,查处药品案件11.2万件,查处医疗器械案件1.7万件,共查处化妆品案件1.0万件。虽然近年来案件数量大幅度下降,但其原因更多的是法律调整修订适应期造成执法司法困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四个最严”的理念,食药企业一旦踏上法律的红线,它的处罚是非常可怕的。网上有公开案例的宣传,一个过期酸奶罚5万,一个小的药店被罚150万。对于很多食品药品企业,如果发生了涉及安全的案件,比如说药企,一般起步是15-30倍的罚款,案值不足10万的按10万以上。在给药监部门培训的时候,我们了解到执法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几乎每次飞行检查都发现大量问题,很多飞行检查发现了问题只是简单的整改或者罚款,这样往往让企业产生误解,是不是一直这样违规还是能平安地走下去?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以上就可以达到入罪,这个门槛对食药生产企业来说是非常低的,哪一个批次不是远超5万?大家都知道某生物疫苗事件,给我们国家造成的危害多大,这个企业出事以后,好几个省份狂犬疫苗供应不上,直接对我们国家人民群众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下面重点谈一谈合规。检察机关在大力推进刑事合规,真正的合规包含三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的合规,这种合规是提前发现风险,如何避免风险的发生,如何做好企业合规建设?前期需要一定的投入。二是刑事合规。这是涉罪后的合规,涉及到检察院介入,面临的可能是自然人、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或者法人要入刑。三是行政合规,主要是行政执法部门主导的合规。它是发现了企业在生产运营中的一些违法行为之后,在进行行政处罚过程中由行政执法部门主导的合规。我认为药品生产企业是非常适合做行政合规试点,一是体量大,二是规模性生产、规范化生产标准水平高,三是一旦出了问题损失大。我们在全国各地给执法部门宣讲时,也是竭力推动他们做行政合规试点单位,企业也已经开始尝试。对企业来说更重要的是在前期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如何做好合规建设,防止非法添加、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包括药品的各种风险、不规范生产产生的危害。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和北京健康产业协会合作,以后也会通过各种培训形式,尤其是会员企业发展需要,从法律角度,食品药品安全角度,在食药安全领域就合规与如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进行一系列培训或者是搞一些专题教育、专题培训、专题论坛。做好依法生产经营,才能保证健康产业后面的发展壮大,行稳致远。张伟珂副秘书长表示: 此次论坛主要围绕着健康产业发展和行业品牌保护两个主题进行了交流,两个主题的选择,跟“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的发展是完全契合的,2016年10月颁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里明确提到,到2030年要建立一个体系完整、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所以从这个目标里我们发现两个关键词,一是创新能力,二是国际竞争力,这和此次论坛的主题是完全契合的,因为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泉,没有创新,我们就很难谈到健康产业的长远发展。要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就必须有很好的企业品牌或者行业品牌。从这个角度来讲,我觉得创新与发展、品牌与走向国际的企业发展完全是相吻合的,从我们近几年研究会的调研情况来看,改革发展或者企业品牌保护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我们在既往改革发展创新里,可能过度强调了技术性、科学性,但是食品药品有它的特殊性。2015年食品安全法的修改,确立了食品安全的标准就是安全无害有营养。2019年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对于药品安全的原则是安全、有效、可及。从这两个原则可以看到,安全是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核心和关键,没有安全就谈不上健康产业的健康发展。事实上从我们既往的关注来看,对于安全,包括我们谈到的非法添加问题,对于安全的理解,可能还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我们可能过于关注国家已经颁布的禁用名单里的一些物质,就像李会长提到的,如果只是关注名单里的物质的话,企业本身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可能就带来一定风险,也就是说这个安全可能更多关注于静态安全。在企业品牌保护上,从既往的思路来看,可能也是单一的企业品牌保护理念,过于强调假冒伪劣、商标侵权这类侵犯知识产权权益的视角去强化企业品牌保护。但是,从近几年调研来看,绝不仅仅是单一地避开禁用名单里的物质进行产品研发就可以实现安全,打击假冒伪劣就可以实现企业品牌保护。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还是要建立双视角的安全理念,建立内外兼修的企业品牌保护思维。所谓的双视角的安全理念,既要注意规范层面的安全,也要注意技术层面的安全。规范层面的安全,首先保证对于法律禁止的一些行为、禁止添加的一些物质的名单,要有清醒的把握,也就是说法律明确限定的不能去做,这是规范层面的安全底线。作为食品安全企业和药品安全企业,无法证明是安全的,其实就是有风险的。仅仅关注于名单这个静态的甚至某种程度上可能会滞后于行业发展的这样一个规范性的标准来讲,并不足以承载整个企业安全发展的理念。技术性安全我觉得更多强调的是在标准之外再进行新型化合物包括新型食品中添加成分的研究过程中,首先寻求技术层面的安全性验证,运用实验室的条件,对同类化合物的危险性评估确立一个安全性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些指导案例里,对于禁用名单之外的其他物质能不能在食品中添加其实有一个规则,就是毒害性的同类评价,这样的话,就给我们在规范之外进行技术层面的验证寻求技术安全提供了一个标准。这是安全层面我们还是要把握一下规范安全和技术安全问题。在企业品牌保护上,还是要注意多维度,从打击来自外界的知识产权侵权固然是我们一定要做的,因为这是来自于外界的侵权行为、不法行为,作为企业来讲,我们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肯定要强化自己利益的维护和保障。但是仅仅关注这点是不够的,过去我们曾经对于公开的案例进行过系统梳理发现比如在医疗行业,损害企业品牌的刑事风险并不仅仅停留在产品责任、知识产权问题上,还有其他比较高的风险点,比如说商业贿赂、涉税等等问题。其实影响企业品牌塑造的问题,包括内外两个层面,外部的可能是假冒、侵权,内部的,作为企业自身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对外反噬到我们的企业品牌保护,就是刚才提到的商业贿赂等等其他相关的行业风险。因此,我觉得如果塑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品牌,这两个方面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内在的经营上的合规,都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健康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创新,健康产业的健康发展也离不开企业品牌的保护,但是归根到底创新的基础是安全,企业品牌的保护也是在于内功的修炼。最后我想把我今天的发言概括为两句话,第一是以安全促产业发展,第二是修内功树企业品牌。最后,李春雷会长强调:2021年市场总局已经启动了新一批食品药品禁用名单的发布工作,健康产业相关企业要特别关注。另外,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食司、食品司、网监司,委托对外经贸大学的一个课题——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合规指引,牵涉到电商平台、即时通讯工具平台如:微商、微博、抖音、小红书等等,也牵涉到市场销售端,企业家朋友们多注意了解。 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将从专业的法律角度积极配合北京健康产业协会协助会员企业更好地发展,从而推动健康产业的健康发展!